1、《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是由原国家教委(1995)年发布实施,省教委于(1996)年转发,襄樊市教委是从(1997-1998)学年度开始按照该方案对市区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的。
2、《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规定的评价对象分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两个曾侧。其中学校是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3、学校健康教育每学年至少自评(一)次。
4、学校健康教育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为(教学基础、教育过程、教育效果)三项;二级指标有9条;三级指标有(20)条,总分为100分。
5、各类中小学应每周在(活动)累课程“(科技文体)活动或地方课时”中安排(0.5)课时开张健康教育课(以列入正式课表为准)。
6、《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对教具的评价只要求(内容),不要求类型,以“必备教具配备率”为评价指标。其中小学必备健康教育教具为(42)项,中学必备健康教育教具为(19)项。
7、学校修建的厕所,其中学生数与蹲位数比应达到男生(40:1),女生(20-25:1)。
8、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提供相同于(教学班)数的完好的水龙头。
9、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的授课教师应平均年每人学年接受(120)小时以上的培训。培训形式为:(培训班、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教学交流、观摩课)等。
1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实际操作的评价是按照各年级的教学要求,随即抽取(3)项达到要求为合格。其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实际操作有(12)项,中学生有(9)项。
11、校园与厕所要达到A等标准要符合(10)条要求。
12、请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等级评定表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