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表彰
活 动 的 通 知
(襄办文〔2011〕5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优秀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办发〔2005〕4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通过总结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评选表彰活动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不重复同档次表彰,已在之前优秀人才评选(含全市科技奖励大会)活动中受到表彰的人选原则上不再表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表彰的类型、数量和标准
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将评选表彰“襄阳杰出人才”、“襄阳优秀人才”。“襄阳杰出人才”表彰奖励不超过3人;“襄阳优秀人才”表彰奖励不超过20人。其中“襄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奖励不超过7人,“襄阳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表彰奖励不超过5人,“襄阳优秀技能人才”、“襄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分别不超过4人。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原则上不超过15个。
优秀人才的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按照襄办发〔2005〕45号文件规定执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和标准是: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善于创新,措施有力,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本部门(系统、单位)人才工作水平处于全市前列。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或自荐
1、推荐或自荐主体
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地区优秀人才人选的推荐、个人自荐活动,并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和先进单位。每个县(市)区推荐“襄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襄阳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襄阳优秀技能人才、襄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人选各1名;人才工作先进单位1个。
市直单位、中央、省属在襄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由单位按规定组织开展优秀人才人选和先进单位的推荐或自荐。
2、上报材料
(1)推荐优秀人才人选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应由单位党组织写出推荐报告,填写《襄阳优秀人才人选推荐表》、《襄阳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一式三份)。
(2)2500字左右的个人、单位综合事迹材料,500字左右的业绩简介材料,统一装订25份上报,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各种成果奖项复印件以及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说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由推荐单位对照原件核准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4)推荐人选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3、受理部门
经营管理人才、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经信委受理;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教育局受理;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卫生局受理;社科、文艺等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委宣传部受理;农村实用人才、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农委受理;技能人才、上述专业之外的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人社局受理。以上部门同时负责本部门系统内优秀人才人选推荐的组织实施。
先进单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委组织部受理。
优秀人才人选及先进单位材料上报截至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二)组织评审
1、相关部门初步评审
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人社局分别负责相关领域优秀人才推荐对象的初步评审。
各部门初审专班一般由7-9人组成,专班中相关专业市级以上专家不少于70%。初审专班的主要任务是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1:2的比例,遴选出优秀人才初步人选。初审结束后,各专班要通过逐人比较(个人取得业绩的大小、水平的高低、业界的认可度、受表彰的最高层次等)为每个推荐对象写出充分具体的推荐理由。担任初步评审任务的各部门应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上报材料等,推荐提出最多3个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2、组织考核
市委组织部组织专班对经初步评审推荐提出的初步人选和先进单位进行考核。
3、市级专家委员会评审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商市直有关部门,提出17名市级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人选进行评审。通过集中介绍情况、专业组酝酿、全体评委记名投票,评选出“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人选。经过再次投票,从评选出的“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人选中评选出“第三届襄阳杰出人才”人选。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
4、审定和公示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通过媒体公示“第三届襄阳杰出人才”人选、“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人选、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公示时间为7天。
(三)召开表彰大会
公示结束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襄阳杰出人才”每人奖金10万元,“襄阳优秀人才”每人奖金2万元。
四、组织领导
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三楼,联系电话:3511681-8439、3522232;电子信箱xfrck@126.com.cn)牵头承办,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1日
襄阳优秀人才人选推荐表
奖项名称
姓 名
工作单位
报送单位
填表日期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2011年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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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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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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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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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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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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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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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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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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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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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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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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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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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评审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襄阳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 日期:
主 要 业 绩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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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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