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深化办事公开工作管理,确保校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制度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督,工会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
2、学校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小组由学校的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3、学校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校务公开预审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襄阳五中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中的各自分工,积极主动地依照校务公开所规定的本部门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好资料。
2、根据每期公开的内容,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3、为了保证校务公开材料的真实性,有关部门在上报前,要认真地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并填写校务公开登记表,即填写材料的提供部门、时间、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交校务公开办公室。
4、为了确保校务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各部门在收集到校务公开材料之后,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再进行一次终审,确保万无一失,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1、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有关部门提供的公开内容要进行复审,包括与部门负责人核对,与有关经办人、当事人核实、查看原始资料、票证、记录等。
2、对公开内容核实无误后,由监督小组负责人(组长、副组长)签署复审意见。
3、根据监督小组负责人签署的复审意见,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对有关内容进行公布。
4、监督各部门是否按要求进行公开。即常规性内容是否定期公布,阶段性内容是否分步公布,临时性内容是否随时公布,不同的内容是否按不同的形式公布。
5、对群众有疑问的单项帐目,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人查阅有关帐目。对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督促检查校务公开事项的处理,并将结果向有关人员或职工群众公布。
四、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按照《襄阳五中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同形式的公开。该公开的不公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承办部门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2、各部门提供的公开材料内容必须真实,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后签字,对公开的内容负全责。若出现虚假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3、校务公开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公开,校务公开必须经过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各部门不得违反公开的程序。若发现不按规定程序公开,要进行通报批评。
4、各部门要对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积极地准备,要按时准确地报送材料。对于拖延时间不及时上报和不报者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进行严肃批评。
5、凡是校务公开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和党内纪律处分。
五、校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改善服务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服务对象投诉、控告权利,制定本制度。
1、校务公开投诉处理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管理,违纪必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投诉处理对象
投诉人认为襄阳五中有关科室、年级组及其教职员工的教学及服务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诉。
(1)学校和领导干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情况的;
(2)教师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行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服务质量差、应该帮助解决的问题而没有帮助解决等情况的;
(3)行管部门服务态度差,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甚至有“吃拿卡要”等情况的;
(4)对应公开的事项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或存在假公开现象的;
(5)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投诉渠道
投诉人可通过校园网“校长信箱”、“政风行风信箱”进行投诉,拨打学校投诉电话进行投诉(3347252、3347088),也可直接向学校纪委进行投诉(3267612)。
4、投诉处理相关要求
(1)对学校校务公开群众投诉处理实行主管科室和分管领导负责制。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群众投诉的登记、转办、反馈及汇总;各科室负责群众投诉、咨询的办理和回复,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群众投诉处理的协调和督办。
(2)受理群众投诉都应认真填写《襄阳五中校务公开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并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情况应如实反映在《襄阳五中校务公开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中,并做好相关材料保存归档工作。
(3)对群众投诉与咨询实行限时办结制,除能当场答复办结外,对不能即时答复办理的,各科室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①对一般性投诉,应于收到《襄阳五中校务公开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当日及时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投诉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②对比较复杂的疑难投诉,应在收到《襄阳五中校务公开群众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③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的,必须向投诉人作出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
④有关科室办理群众投诉时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尽量协调解决。
⑤对不按规定期限处理群众投诉的科室,由校行风办对该科室发出督办通知单,督促该科室及时办结。
⑥有关科室和单位应当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六、校务公开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校务公开资料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同志负责收集、登记、整理。一般工作性资料的公开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公开。
2、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公开的资料,报请主要领导签字后公开。
3、学校纪委对部门公开的资料进行督查、集中、分类、整理,存学校档案室专柜管理。
4、严格按照“三防”的原则,采取措施,科学管理,不断改善档案寿命。
5、校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借阅,实行审批制度。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