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行风、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特制定本年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阳光运行”、打造“阳光校园”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将校务公开工作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发展民主、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形式多样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性,为办人民满意学校营造民主、和谐环境。
二、校务公开主要内容
1.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应紧紧围绕教学中心工作,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利益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2.除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实施方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
(2)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3)教师聘任、干部用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优表模、奖惩等事项;
(4)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5)招生考试事项;
(6)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
(7)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事项;
(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招生、收费、奖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学杂费减免等有关事项;
(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3.校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包括第2条(1)(2)(3)(6)(7)(9)款;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第2条(4)(5)(8)款以及社会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及程序
1.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学校实际情况,校务公开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1)校务公开栏(橱窗化的对外、对内公开栏)、校长信箱;
(2)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电子屏幕、政府网、公共查阅室、新闻媒体;
(3)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情发布会、家长(社会)联系会;
(4)其它有效形式。
2.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还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和监督权。
3.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本规定要求和本校实施细则,及时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开;
(3)每项(次)公开后,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4)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
4.学校应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责任与程序
1、按学校教代会工作的规程,凡应提请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重大事项,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提请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此项工作内容由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负责落实。
2、学校为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及有关方针、政策所要做的经常性的工作,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时向群众公开。此项工作内容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除重大事项通过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之外,一般性的问题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时向群众公开。此项工作内容由校工会牵头,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群众公开。
4、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执行的情况、工作总结,由校长通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向群众半年或一年报告一次。
5、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要在学校《财务通报》上每季度或每月公布一次,公布的帐目经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审核后打印下发。此项工作内容由分管副校长负责落实。
6、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每学年度分别在全体党员大会和教职工大会上报告一次。此项工作内容由校纪委书记、副书记负责落实。
7、校办企业、门面出租及工会商店的经营情况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项目,都要以适当的形式每年公布一次。此项工作内容由分管副校长、工会主席负责落实。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实行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照章办事,既要做好校务公开,又要考虑学校具体情况和社会现状。必须处理好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与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行政、纪检、工会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为使校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曹荣葆校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纪委加强督促,各成员分工协作。
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
学校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工作,要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资料和情况。
凡是校务公开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