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高一学生春季入学缴费的说明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5]170号)文件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上调。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凡属我校指令计划录取的2015级学生,除其他费用外,另需补交学费1125元。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