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教师将本人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获取的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各类奖项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学时登记表》交至所在的年级组,再统一交至教务处,以统计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说明:
①《学时登记表》在各个年级分管教学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后,与印证材料一起,交到所在的年级组,再统一交至教务处。
②教师个人“学时编号”见附件,不填编号者不予认定学时。
③教师专业发展相关项目类别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别 |
印证材料 | |
集中培训 |
官方文件复印件或学时通报 | |
非 集 中 培 训 |
学历进修 |
证书复印件 |
课题研究 |
证明材料复印件 | |
论文发表 |
期刊封面与目录、论文的复印件 | |
编教材 |
教材封面与作者页的复印件 | |
承担培训 |
相关聘书复印件 | |
优质课 |
证书复印件 | |
公开课、示范课 |
证书复印件 | |
论文获奖 |
证书复印件 | |
优秀教案 |
证书复印件 | |
学习笔记 |
原件(作为获取校本培训学时凭证) | |
其它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荣誉 |
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