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复兴何法,唯创新创造之
2017级 谢佳琪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而已。
——题记
公元前356年,一位法家的著名人物在秦国进行了两次政治改革,使秦国发展成为了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这场变法是中国在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这个人,叫做商鞅,这场变法,便是著名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所体现的是一种创新精神。何谓创新?创新,是有规律的、突破性的实践;是继承中的升华;是破旧立新的过程;更是一种不满足于现状的进取精神。我个人愚见,在当代,中华传统文化要生生不息,发展繁荣,关键还在创新。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这是古之圣贤对人们的劝诫。诚然,于古于今,它都是实现自我革新的良方。一代名家齐白石,自学成才,荣获世界和平奖。但他没有因此自满,反而不断汲取历代名画的长处,改变自己作品的风格,在成名后仍不断追求创新,一生五易画风,形成了独特的流派与风格。齐白石先生一生在画作上对自我的革新,实可谓“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可见,革新对个人发展何其重要。一个人也只有不断自我革新,不断创新创造,才能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与时代发展相促进。
“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不日新者必日退,未有不进而不退者。”
诚然如此,为学须觉今是而昨非,日改月化,便是长进。“惟进取也故日新”,亦是此理。于人也,可行;于国也,亦可行。“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一个古老的诸侯邦国,尚且可以承担起自我革新的天命,如今我泱泱大国,要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岂可踟蹰!
国家给予中华传统文化充分的肯定和重视,积极出台相关政策。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还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积极创办《中国诗词大会》《经典咏流传》等节目,大力彰显传统文化的魅力。这给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创造了重要的机遇和平台。
大力发展文化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实现中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必由之路。《周易·系辞下》有言:“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发展到兴盛再到衰落的过程,只有不断创新创造才能继续发展和兴盛。我们应在保留中国传统文化本质的基础上,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定指导思想,坚持基本原则并不断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方能使其重获新生。在新时代,创建以传统文化为核心的新文化和汇聚民族文化共识有着巨大的凝聚民心的作用。与此同时,相关技术也应当及时更新,不断创新,特别是基础核心技术的创新。只有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都达到鼎盛时,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每年一届评选出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无一不是传统文化的现实践行者。如今年为救下火灾中的女童,献出了自己生命的消防战士杨科璋,他坠下的那一刻,紧紧抱住怀中女童,不肯松开双臂。他的行为不正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体现吗?种得桃李满天下,心唯大我育青禾的卢永根;人民的樵夫廖俊波;乡心正无限凤德咏馀芬的卓嘎和央宗;倚天持报国关山万里程的刘锐;一心中国梦功德冠群英的黄大年,他们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践行者,大道齐天,彪炳史册!
要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要让传统文化“走出去”。积极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宣传推介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化精华和现代先进科技,打造以中华文化为核心的融世界先进文化科技思想的新文化,繁荣发展中华文化,推动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仍需注意的是,创新并不是所谓的闭门造车,也不是空凭主观臆断去瞎编乱造,更不是随意融合他国文化自成一派,而是要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汲取精华,融合创新,以充实丰富中华传统文化。创新不仅仅是改变,创新是在继承前人优秀的成果的基础上,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做出最有效的革新。但创新也并非一定要保留先贤遗训,“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只要利于民周于事即可。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指出:“变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谁排斥变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与时代,谁就会被历史淘汰。”在崭新的二十一世纪,中华传统文化要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要大力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勇于创新,复兴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