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五中教职工春秋游活动实施细则(试用)
为了增进教职工的交流,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开展教职工春秋游活动。为了更规范的开展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春秋游为学校组织的群体活动,活动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进行,每趟出游人数不得少于5人。中层干部参加各处室(年级主任除外)的春秋游活动;年级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和趟次。春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6月进行,秋游安排在9—12月进行。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参加人数、春秋游地点、活动时间、经费开支预算),报校工会审核同意后实施。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图片、活动小结的电子档发送到443607508@qq.com。
2、春秋游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支出,可用于交通、保险、门票、用餐、饮用水等支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可安排到省内景点活动,必须做到当日往返。往返路程超过300公里的人均交通费不超过80元,300公里以内的人均交通费不超过60元,租车要签订租赁合同;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一顿工作餐,每人不超过40元;报销一个景区大门票费80——120元(不得开支景区内的其他再生费用,如二级门票、观光车、电缆车费用等)。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提供服务,须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及经费明细。不得组织教职工到上级组织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景点和高档娱乐场所活动。所有经费须按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提供正规的报销发票及清单,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在景区标志建筑处的合影图片及签名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3、开具发票规范的信息:
名称:湖北省襄阳市第五中学工会委员会;
纳税人识别号:81420600588229083Q;
地址电话: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66号0710-3347221;
开户行及账号:农商行襄阳市汉江北路支行82010000000776273
4、各处室、各年级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春秋游活动,确保教职工安全。
襄阳五中工会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附:《年级、处室春秋游活动策划方案模板》
年级、处室春秋游活动策划方案模板
一、 活动时间:
二、 活动地点:
三、 参加人数:
四、 活动内容:
五、 活动要求:
六、 活动准备及分工:
七、 经费预算:
单位:
时间: